一、依據教育部111822日公告「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各級學校防疫措施」、本校11191日召開之「111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第一次防疫應變小組會議」討論及教育部11196日修正之「大專校院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辦理。

 二、本學期(111-1)教學及授課方式維持實體授課,相關措施如下:
(一)授課時師生應全程配戴口罩且落實手部消毒,上課期間禁止飲食並落實點名。請授課教師善加利用線上點名系統,掌握學生出缺席情況。
(二)教室應保持通風良好及定時清消,且上課使用操作設備機具需於課後妥善消毒。
(三)體育課、游泳課、實習課及表演藝術課程之防疫規範摘要如下:
1.體育課應全程佩戴口罩,但從事運動時,如師生無呼吸道相關症狀且與不特定對象均能保持社交距離,得不佩戴口罩(不特定對象係指校內學生與學校工作人員等以外之人員)。
 2.學生使用之設備器材,應避免共用;如有輪替、使用設備或器材之需要,輪替前應徹底清潔消毒。
3.除歌唱、舞蹈或吹奏類樂器類課程外,其他項目學生均需全程佩戴口罩,並請酌以調整練習時間,避免因長時間佩戴口罩造成不適。
 4.考量歌唱、舞蹈或吹奏類因排練需要無法全程佩戴口罩,得於演唱、跳舞或演奏時暫時脫下口罩,但應隨身攜帶口罩,如本身有呼吸道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三、師生如有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時,課程學習可採以下方式辦理:
(一)學生部分:
1.依規定辦理防疫假。
2.請告知授課老師,無法到校期間之課程由授課老師決定採同步或非同步實體與線上混合上課,或提供教材、指定作業等請同學並可申請課後補救教學輔導。
(二)教師部分:
1.教師如因疫情須請公假/隔離防疫假,無法到校期間可改線上教學,並請告知選課學生線上教學之方式並副知開課單位;或辦理調補課。
2.教師線上教學如有軟體或技術面需求,可洽教務處教學發展中心、計網中心協助;學生線上上課如需要相關工具,可洽所屬系所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