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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發展組】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習社群獲核定補助名單

一、 依本校「學生學習社群實施要點」及「115學年度第1學期學生學習社群實施計畫」辦理。

二、 本案業經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組邀請校內(外)委員成立審查小組完成審查作業,審查原則係依申請類別契合度、內容完整性、經費編列合理性及利他性成果等項目酌予補助。本學期核定補助案件共計16件,獲核定補助名單詳如附件。

三、 獲補助社群召集人請務必於115年10月30日(五)中午12:00前依教務處教學發展組規定辦理「核定執行」作業,詳細資訊業經email聯繫召集人及指導教師。如召集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得委託該社群成員1名代理辦理;未依限完成者,視同放棄並取消補助資格。

四、 獲補助社群因故無法執行,由社群召集人於審查結果公告一個月內向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提出「中止執行申請書」,未提出且未依核定計畫執行者,該社群所有成員取消次一學期之申請權利。

五、 獲補助社群召集人於執行期間應親自統籌社群活動之規劃、聯繫、實施及相關成果彙整等相關事宜,不得委由其他社群召集人或第三方(不含召集人指定該社群成員代理人)代行職務、代表發言或統籌社群之運作。如經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查獲有由他人代為運作或代行職務之情事者,將納入該社群召集人次一學期申請計畫補助之考核項目。

六、 本案經費授權、請購核銷及期末成果提交等相關作業日程與細節,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組將另行通知。

七、 本案聯絡人:本校教務處教學發展組李小姐,電話:(04)2218-3143,信箱:ctd@mail.ntcu.edu.tw